醫療器械銷毀,要更好的維護銷毀制度
1.醫院使用的一次性無菌醫療器械,醫療器械銷毀,應向持有《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》或《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》的企業購買。一次性使用的無菌醫療器械須符合質量要求,并在有效期內使用。,不得從非正規渠道購買,不得使用無效或不合格的產品。
2.醫療設備采購應當建立采購、驗收和保管制度,包括生產企業名稱、產品名稱、產品名稱、規格、數量、價格、生產批號、滅菌日期和有效期。
第三,使用單位(部門)須建立(一次性使用醫療設備登記),有一定數量的使用,數量使用,余額賬戶匹配。
4.一次性醫療器械使用后應立即銷毀,使其不再具有重復使用的功能。設備銷毀后立即放入準備好的消毒劑中30分鐘以上,2天內同一2人以上。焚燒或深埋,并仔細做記錄。
5.用于部門采購的一次性醫療器械(項圈)僅限于部門臨床使用,不得轉售或提供給他人流入社會。
6.醫療器械銷毀,不執行本辦法的,依照《一次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》的有關規定處罰。